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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随着实施处方点评制度,今后医生如果给患者开出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都将被评为不合理处方。
不规范处方的十五种情况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 用药不适宜处方的九种情况 -适应证不适宜;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用法、用量不适宜;联合用药不适宜;重复给药;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超常处方的四种情况 -无适应证用药;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