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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政治部向全院中层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发放了《干部监督工作专项函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及《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参考测试题》,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并按照参考测试题的题目进行测试。
为切实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效力,不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高院完善多项措施:一是继续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公开、程序公开、资格条件公开、监督渠道公开及任用结果公开,让群众了解并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完善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落实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各项部署。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总结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干部的做法和经验,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快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强化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五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记实监督制度,严把事前关,有效强化对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防范用人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