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相怀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判处其妻子李善娟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
根据检方指控,相怀珠被控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