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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水上公园街的林大爷早晨醒来,快7点了。他心想:这一夜楼上静悄悄的,睡的是真舒服啊!一年多没睡过这么安稳这么踏实的觉了。一会儿我得去趟社区法庭,好好谢谢那些法官们,要不是他们,自己这条老命都快搭上了。
社区法庭是南开区人民法院从2008年起,针对社区民事纠纷特点在全区12个街道开展的便民司法服务。百姓不出社区,在家门口就能找法官解决矛盾纠纷。用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同合的话讲,就是“社区法庭要延伸司法为民的服务渠道,搭建一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做到法官围着百姓转,百姓在哪里,纠纷在哪里,法官就在哪里。”
一街一法庭实现“三转变”
近年来,民事纠纷案件逐年攀升,百姓越来越需要方便快捷的解决矛盾的途径和方式,这就需要法院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空间。
2008年初,南开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法庭进社区的设想。法官深入社区,贴近群众,不仅能够方便群众诉讼,更可以提前介入各种纠纷,将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节省因诉讼程序而产生的成本及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
从2008年4月份开始,南开区人民法院陆续在全区12个街道设立了12个社区法庭,形成了“一街一法庭”的工作机制,同时选派审判骨干担任社区法官进驻街道和社区,建立了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社区法庭协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公安片警组成的“五员一警”社会矛盾化解组织网络,形成了以社区法庭为载体、社区法官为主导、各方整体联动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的工作格局。在辖区163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社区法庭接待、信息反馈、办案站点。与此同时,建立了由12个行政街道领导和相关部门、法院院长、庭长组成的社区法庭指导联席会议,共同负责社区法庭的发展建设工作。
社区法庭不单单是工作场所的变更,更促使法官们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方式等三个方面实现转变。社区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不仅仅援引“刚性”的法律法规,还善于借助传统道德、社情民意等民间社会规范的“柔性”力量来调解民间纠纷,用亲和力得到社会和当事人的普遍认可,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百姓贴心人法官暖民心
“我刚刚来到社区工作的时候,最深切的感受就是百姓对司法帮助的需求和渴望,这是我们坐在法台上审理案件所体会不到的。”社区法官夏青这样告诉记者。
做好社区法官,不仅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还要有深厚的百姓情怀。
困扰了水上公园街居民林大爷一年多的那起邻里纠纷就是夏青受理的。林大爷住在二楼,三楼的住户把闲置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公司用作员工的集体宿舍,不到6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十几个年轻人由于员工们每天都是三班倒,全天24小时房中都会有人在活动。洗衣做饭、打闹喧嚣,没有清净的时候。楼内的住户深受其扰,林大爷更是天天睡不好觉,一年多来交涉了多次,还拨打过“110”,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林大爷忍无可忍,决定诉诸于法律。
夏青了解情况后,找到租房的那家公司,协调他们将职工宿舍调换到不扰民的地方。开始公司的负责人不愿配合,夏青掰开揉碎地讲道理,并承诺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房源。她和其他法官一起,利用公休日时间,跑遍周边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寻找适宜的房源。法官的诚意感动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他主动将一处原先的厂房改造装修成职工宿舍,既改善了职工拥挤的居住条件,又解决了扰民问题。
没花一分钱,没多跑一次路,官司没有立案便调解解决了,林大爷见谁都竖起大拇指,夸赞社区法庭的威力大,称赞社区法官是百姓的贴心人。
开庭到家中架起“连心桥”
两年多来,社区法庭化解纠纷体现出了独特的优势,那就是更便捷、更及时、更灵活、更惠民、更受百姓欢迎。
社区法庭不拘于形式和地点,比起模式相对固定和程式化的法院内审理案件而言,社区法庭化解纠纷是一种把法律送到百姓家门口的服务。社区法官与有司法需求的百姓之间的对话,更像是一种聊天,拉近了法官与百姓之间的距离,法官的亲和力增强了,群众认同感也就相应提高了,纠纷更容易化解。
由于房屋管道漏水问题,两家楼上楼下的邻居打起了持久战。原告要拆除被告家的管道进行维修,被告则坚决不接受原告提出的方案,于是双方就漏水责任问题争执了四年。为了使这一纠纷圆满解决,南开区人民法院的社区法官把庭开到了当事人的家里,并找来专业管道维修人员进行细致的检查勘验,最终找到了症结。在法官耐心调解了4个多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由专业人员立刻对被告家的管道进行合理拆除并维修,一起僵持多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南开区学府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常建新说:“社区法庭建立以来,使得诸多‘斗气纠纷’、‘法盲纠纷’就地化解,避免了百姓打官司闹纠纷带来的辛苦和诉累,为快速合力化解社区矛盾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在百姓与司法部门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自2008年4月以来,南开区人民法院社区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374件,诉前诉外化解各类民间纠纷646件。社区法庭审理案件的调解率达到96%,与院内审理案件相比高出约29个百分点;案件审理周期为19.6天,诉前调解周期为1至5天,与院内案件相比缩短了35至50天,大大节约了诉讼资源,减少了群众的诉讼负担。两年多来,社区法庭审理案件的信访率为零,调处纠纷和接待来访群众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