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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南开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的责任意识,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我国经济社会处于难得的发展期与机遇期,社会矛盾凸显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新挑战,百姓越来越需要方便快捷的解决矛盾的途径和方式。建立社区法庭符合中央“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中政委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社区法庭的建立,就是应对社会需求,百姓需求和司法实践需求,是审判机关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中进行的有效尝试和探索。
南开区人民法院建立社区法庭是审判机关坚持司法为民,延伸诉讼服务的需要;是解决案件大量涌现,缓解审判压力的需要;是及时化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需要。让法官到社区调解纠纷,为广大群众提供上门服务,贴近群众,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社区法官深入社区,将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节省因诉讼程序而产生的成本及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方便群众诉讼。为此,在推动社区法庭建设过程中,南开区法院坚持加强调研、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形成套路。社区法庭由3个民事审判庭与12个行政街道对口建立,形成了“一街一法庭”的工作机制,同时在案件高发、多发区选派审判骨干担任社区法官进驻街道和社区,建立了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社区法庭协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公安片警组成的“五员一警”社会矛盾化解组织网络,形成了以社区法庭为载体、社区法官为主导、各方整体联动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的工作格局。
社区法庭不拘于形式、地点,避免了程序复杂、环节繁多等弊端,能够充分节省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诉讼,把诉讼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也使人民群众更易于接受,纠纷更容易化解,能够对解决纠纷的社会资源进行最大范围的有效整合。自2008年初以来,南开区社区法庭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骨干培训63次,发挥社区调解组织和公安片警熟悉区情地况优势,建立社会矛盾信息反馈点165个,聘请了人民法院社区协审员217名,在调解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社区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还善于借助风俗习惯、传统道德、社情民意等民间社会规范的“柔性”力量来解决民间纠纷,更容易得到社会和当事人的普遍认可。社区法庭进行诉前调处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基本上是“零成本”,减轻了百姓诉累,缓解了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
把庭审置于百姓眼前,自觉接受百姓监督。实现了审理案件的公开性和直观性,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在社区开庭,法官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调解或判决更贴近民意,在第一时间解决百姓的矛盾纠纷,既提高了审判的质量效果,又提高了法院在社会的公信力。自2008年以来,南开区社区法庭共收到镜匾、锦旗、表扬信243件,全院涉诉信访也以平均每年55%的幅度下降。截至今年2月,诉讼服务中心和各社区法庭接待站点共接待来访群众5万余人次,满意率达到100%,诉前调处民事纠纷80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调解周期(办理立案手续时间除外)平均3-5天,信访率为零。社区法庭建立后,坚持在整合联动上下工夫,在合力共进上作文章,积极寻找指导人民调解和联动社会司法资源的融合点。借助每周召开的工作联席会和“五员一警”调解站点共同调处民间纠纷、研讨疑难问题,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有效地发挥了载体作用。截至目前共召开工作联席会50余次,联合“五员一警”成功化解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群众密切相关的民间纠纷200余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社区法庭建立以来,充分发挥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避免了百姓打官司闹纠纷带来的辛苦和诉累,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为方便百姓架起了“连心桥”,为快速合力化解社区社会矛盾修建了“绿色通道”。
据了解,南开区社区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5万余人次,满意率100%,审结民事案件374件,调撤率为90.6%,息诉率为97.7%,审理周期为19.6天,信访率为零。社区法庭就地巡回审理案件,曾以10件案件带动化解了268件案件的解决。诉前化解民事纠纷368件,调解率为94%,其余6%导入诉讼程序。调解周期1至5天,信访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