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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三毛很久了,那个为了梦中的橄榄树而流浪的女人。开始读她的文字还是十年前在师范上学的时候,我的同桌、一个坚强果敢的女孩迷上了三毛,上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津津有味地讲课,她在下面乐此不疲地读三毛,读到兴头上发出咯咯的笑声,引来班上所有人惊奇的目光,当然还有老师的白眼。可她仍然我行我素,不思悔改,有时候看得泪眼婆娑,有时候又捧腹大笑,老师气得连连跺脚,让我这个同桌可没少遭殃。时间长了,我也对三毛好奇起来。
三毛的文字总是让我很伤感,很悲观。总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误导,怕有一天自己恋上她了,也会那样疯狂,也会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对于三毛,我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些防备,总之那个痴痴傻傻的女人并没有博得我过多的好感。前两天在和同桌的闲聊中,她又提起了三毛,刚好我心情也不怎么好,于是又把那个披着长发,身着长裙,英文名叫Echo的女人从书柜请了下来,让她带我去感知梦里花落知多少,去品读她的似曾相识雁归来,走进她和那个笨笨的留着大胡子男人的恋情,陪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发疯。
其实蛮羡慕三毛的,羡慕她有一个荷西,那个帅帅的男孩和傻傻笨笨的男人。那个老是在三毛书院外的大树下等她并在众人的嘲笑中(因为那时三毛读大三,而荷西只读高三)从口袋里掏出十四块西币,然后对三毛说:“我有十四块钱,正好够买两个人的入场券,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但是要走路去,因为已经没有车钱了”的男孩;那个还在读高三时就对三毛说:“你等我,再等我六年,四年上大学,两年服兵役,六年我娶你”的男孩;那个从别人家把三毛照片偷走扩印并贴满墙上的男孩……
三毛是幸福的,我想大凡是女人可能都会喜欢上那个大胡子男人的,喜欢他的傻他的痴他的笨。三毛也是不幸的,因为在她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在享受天伦之乐时命运又给了她致命的一击,拿走了她挚爱的荷西。只留下那个孤独的女人守着大迦纳利岛空空的房子还有那荒草中孤零零的坟茔。
说我完全不喜欢三毛也是假的,这个痴痴的女人对爱情热烈的向往曾经那么让我着迷,荷西走后,她的爱情之塔坍塌了,她的世界也灰暗下来了。在和王洛宾的一段短暂的感情纠葛之后,在对荷西永远难以割舍的爱恋中她最后选择用那样一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虽然让人有些发指和遗憾,可是当你了解了这个为爱而生的女人经历了那么多辛酸、坎坷之后为爱而死,除了深深的惋惜外又有什么不可以理解呢?
三毛,你可知道,今夜,有一个女人正在读你呢,但愿你在那个叫做天堂的地方,那里没人敢拿走你的荷西、你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