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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绍兴市200多万人的饮用水质量,今年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绍兴出台新规定取代10年前出台的《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办法》。根据新规定,汤浦水库二级保护区新增4个村,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源环境保护。
在这份新的《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办法》中,汤浦水库水源的保护区域依然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其中,一级保护区包括汤浦水库淹没区、坝址以上流域内属上虞市的区域和淹没区周边1000米的其他区域。二级保护区包括水源保护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具体为:绍兴县稽东镇、王坛镇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余各村,平水镇的祝家、合心、宋家店、王化、小舜江、沈村、横路、黄壤圬、岔路口、中美岙;嵊州市谷来镇全部,竹溪乡全部,王院乡的奉田岭、石山屏、王院村、培坑村。
根据规定,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Ⅰ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内水质,应达到Ⅱ类以上(含Ⅱ类)水质标准。
这次保护区的划定同以往的明显变化是,在确定一级保护区52.12平方公里面积不变的同时,今年汤浦水库二级保护区首次新增加了嵊州市王院乡的奉田岭、石山屏、王院村、培坑村4个村。环保部门表示,保护区范围的扩大,是为了更有力地保护水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绍兴市首次对汤浦水库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明确。
根据规定,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相关县(市)也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据汤浦水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市财政从每吨自来水水费中提取0.015元作为汤浦水库专项资金,2006年市政府又将其提高到0.03元,今年3月1日起又改为0.035元。
天天商报记者裴金红实习生王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