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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天津北方网讯:我从甘肃来津打工。我儿子自2008年11月下旬到杨柳青巴西烤肉饭店(百顺大卖场旁)打工,月薪1500元。干完第一个月,老板没发工资,说下个月发,但第二个月结束后,我儿子还是没有拿到工资,这样又被拖到下个月。等到第三个月,老板依然没发工资。我儿子当即便提出辞职,但老板说生意不好拿不出工资,只给我儿子一张欠条。直到今天,老板还是不给钱。我儿子是老实巴交的农村娃,没拿到钱春节也没敢回家。我也给老板打过电话,而老板却一再推托。我们只好反映到了杨柳青镇社会保障部门,而社保部门给出的答复是该老板已将饭店转让。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楚女士
附记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回复表示,楚女士之子小牟在杨柳青巴西烤肉饭店工作,该单位拖欠其工资。在未收到此信之前,该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已接到过相关投诉。通过调查发现,该饭店已经注销不再经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已超出该局职权范围。但出于对9名职工遭遇的同情,该局劳动监察科同志帮助其联系该饭店法人代表,并经过多次协调,迫使老板拿出2000元押到该局,后再与老板联系未果。为了不耽误劳动者的时间,西青区人保局劳动监察科已建议投诉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并将2000元分发到9名当事人的手中。目前投诉人已采纳建议起诉到西青区法院。现西青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择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