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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调查牙膏市场发现,部分牙膏的宣传暗示其具有治疗口腔疾病的功效,但实际上,这些产品并没有按照《功效型牙膏标准》的规定,在产品包装中附带功效验证报告,所宣传的疗效并无医学依据。
昨天下午,记者在南开区某大型综合超市看到,不少定位高端的牙膏都将自己归于功效型牙膏。在它们的包装上,类似“迅速舒缓牙齿敏感”、“有效缓解牙齿疼痛”的句子并不少见。而根据《功效型牙膏标准》的规定,功效型牙膏必须由口腔医学机构出具功效验证报告,并在包装上标注QB2966。可记者在仔细查看多款牙膏后发现,这些高端牙膏中没有一款附带功效验证报告,绝大多数牙膏在包装上标注的参考标准只是普通牙膏的GB8372。
质检部门相关人士指出,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包括牙膏在内的化妆品不准夸大功能,也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效果。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相关专家表示,功效型牙膏都应经临床验证后才能上市,没有功效验证报告却标榜“功效”的牙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购买此类牙膏时应仔细辨认。(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