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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万元,可结算价却高达875万元,高出8倍多。长沙市另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比公示价高出千万元。而此前,昆明有关职能部门被曝集体“高价采购”,而长春市购进一台电脑接近3万元……(8月10日新华网)
我们曾经执拗地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因此对粗疏制度可能制造的暗箱操作群起而攻之,而现实再次嘲弄了我们的天真。“阳光采购”,冠以“阳光”之名,亦有一套“阳光”之举——采购信息公开,供应商平等参与,公开投标、开标、唱标、评标——一切看起来无懈可击,无机可乘,可是播下龙种却收获跳蚤。
哪怕采购者为自己所谓“阳光采购”作再多“合法性”、“合理性”解释,都无法消除公众愤懑。办公楼空调人家愿意109万元安装,结果你却付给人家875万元,还振振有词,你当公众不懂内藏的乾坤?
“阳光采购”是十足的舶来品,旨在控制政府采购,遏制采购人员上下其手,贪污腐败,为何引进之后水土不服,“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对“阳光采购”稍作剖析,制度短板赫然在目。面对公众对高价采购的质疑,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曾说:“我们承诺,采购决无暗箱操作。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都是我们的监督单位。”暗不暗箱咱先别说,左手监督右手,这就是“阳光采购”致命的短板。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所有的“阳光”行动大打折扣。
事实上,非但“阳光采购”,过往出台的许多制度都存在这样的短板,导致制度逐渐颓败、失效。一个制度有短板,再用一个有同样短板的制度来打补丁,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便成了“制度百衲衣”,叠床架屋,钱穆称之为“制度陷阱”。
即使“阳光采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公众仍相信,一种制度落地生根、成长成熟需要时间和成本,但是公众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一些人明知制度有短板,不审视,不修正,还自欺欺人,用种种貌似合理合法的借口百般狡辩。(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