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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大小的塑料瓶,分不同颜色整齐地摆放在洋货市场前,瓶上清晰地注明“香港益达公司”字样,连包装设计都几乎一样,还标有清晰的“益达”字样。加之广播中不停重复着“香港益达公司亲情回馈”的话语,让人误以为是正牌益达所做的促销活动。但记者仔细观察发现,此类商品注明制造商为香港益达公司,而“益达”只是一款产品名;其次,此类商品在益达公司名称下方的标志为“益漫”口香糖,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就是“益达”;再次,此类商品中间贴标为一张,中间空白印有油印生产日期,用手可刮掉。当记者质疑和正品益达不相同时,推销人员则含糊其辞,说这是益达的新品推销活动。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塘沽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和知名商品相似的山寨商品,打的就是侵犯其他商家利益的擦边球,如果其厂家以及进货渠道和代理都没有问题,工商部门无权取缔。但是在销售中故意混淆概念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塘沽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顾客在购买此类商品时,如果对方明知顾客已经误会,在询问时还故意给出混淆解释,将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顾客在购买之后如果发现并非正牌商品,有权要求商家退货。(实习生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