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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职能优势,努力为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探索,取得新成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矛盾排查、防范、调解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技水平,为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打下扎实基础。着力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上发挥职能优势,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方方面面,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