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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促进我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市人民检察院经与市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商定,决定对天津文化中心工程、津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天津碱厂新厂工程、海河教育园市政项目、南港工业区100万方原油储备库等85个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据了解,本市检察机关将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创新预防方法,强化预防措施。通过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派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站,建立预防工作网络等方法,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存在的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法律监督,受理职务犯罪举报,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重点对工程招投标、增资增项、分包,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资金结算等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特别是商业贿赂犯罪多发、易发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把好廉政准入关口,依据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建设领域行业特点,制订严格的监督预案,力求监督有力、监督到位。
目前,市人民检察院已针对85个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逐一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具体人员,以确保专项预防工作取得实效。(记者刘冬梅通讯员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