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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户型需求强烈,政府也从政策上、税收上有意引导,但是,为什么开发商却热衷于大户型而对增加中小户型供应量的“90-70政策”想方设法加以规避?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利润相对低是开发商不愿染指中小户型的主要原因。
但是,既然相关政策已经出台,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是否“有理有据”?近日,带着张先生在“泰禾红峪”的定购协议书,记者首先来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情况。
“第二套房贷的问题应该由银监会来监管,如果说将两套小房子并在一起捆绑成一套大房子销售,这应当是违法行为,是对国家‘90-70政策’的规避,应由我们来监管。但是,按照地域管辖的原则,你所说的‘泰禾红峪’的问题要由福州市一级房管、规划等部门来监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闻办吴主任说。
随后,吴主任帮助《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了该厅房管处处长吴建迅。但吴建迅在了解到采访意图后,说具体负责的林科长更了解情况,应当采访林科长。林科长在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请示后,最终答应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林科长表示:“一个入户门,两个小房间捆绑成一个大房子销售,这应当是违法行为,具体来讲可能违反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由哪个部门监管,有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记者问。
“如果违反规划法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比如责令整改等。而国六条等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当事人有反映、报纸报道后,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但这需要一个过程。”林科长答。
但是,据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在2006年曾下发文件,规定对规避或者变相规避“90-70政策”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其中包括没收违规房产充当保障性住房,以及永久取消设计单位资质等。
没有得到答案的记者,随即“转战”至对“泰禾红峪”有管辖权的福州市房管局。
经过两次联系,该局办公室陈主任才勉强向记者抛出了一句话:“房屋预售和交易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你问的事情应当归他们管理;规划跟踪监管应当去找城乡规划局。”
“房管局有没有监管职能?”记者追问。
“有,但是监管的一般是房地产中介、物业公司和房屋拆迁行为,至于房屋预售和交易的监管应由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有关‘子母房’销售的问题应该采访他们。”陈主任答。
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局,记者的调查方向也被指向了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和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