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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8月18日电: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市工商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的意见》,通过新政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自主创业,重新开始新生活。
今后,工商机关将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对于其申请办理的营业执照,将委派专人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登记,当场发照。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市工商局也将积极运用放宽条件,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经营范围将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可”原则,对一般经营项目按申请人申请予以核准;对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即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人,允许注册资本延期缴付,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对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免除各类行政费用。同时,工商机关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宣传教育;并与辖区内的监狱、劳教所、街道社区建立联系,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注册登记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宣传、培训。(记者万红实习生张璟通讯员王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