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该《通知》规定,今后,凡与天津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且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籍人才,可以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项社会保险。
截至目前,天津市已有近百位外籍人才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为进一步优化天津市的人才环境创造了条件。
《通知》印发后,天津市外专局在外国专家服务网站公布了最新政策,并会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机构举办了外籍人才参加全市社会保险政策培训班,组织专人深入重点用人单位进行政策推介和指导。(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