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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记处成立之初,邓小平提出:“我希望,从重新建立书记处开始,中央和国务院要带头搞集体办公制度,不要再光画圈圈了”,陈云也说书记处要采取办公会议的方式,都指明了中央领导机关工作方式制度化的方向。十三大报告更具体地勾画了中央领导机关工作方式制度化建设的初步构想: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的工作规则和生活会制度。随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制订了《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工作规则(试行)》,大大推进了中央权力运作的规范。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总书记胡锦涛同志首次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对理顺中央权力关系有着积极意义。
民主决策和集体领导还意味着中央的领导机关与领导方式要透明化。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对绝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而言,还是颇具“神秘”色彩的机构。大部分群众关注的不是作为领导机关的政治局常委会和书记处,而是作为级别象征的常委、书记身份。透明化要求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权力运作方式与决策过程向全党坦诚公开,受全党监督,不能把中央领导机关开成少数几个人的闭门会。党的重大决策如何形成的,重大事项是如何制定的,重要人事任命如何决定的,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有必要向全党说明,不能仅仅靠文件传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与中央书记处的权力是全党赋予的,因此它们的召集程序、主持方式、议事规则、决策方法、运行过程应当由全党制定、审议,并向全党交代。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十七大报告提出“党务公开”和“增强决策透明度”,中央领导机关的公开与透明理应成为最重要的改革对象。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所总结的政治体制改革经验证明,用民主化来保证集体领导,用制度化来规范权力运作,又以透明化来加强权力监督,是改革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的重要方向。实现中央领导机关的民主化、制度化与透明化,要对中央的决策机制有细致而全面的把握,特别要针对问题处和关节点进行制度构造,要将严格权力关系,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权力运作可监督、可控制,防止个人专断作为重点,真正实现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