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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司法局海滨街道司法所认真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政策,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有效地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海滨街道司法所严格日常管理,落实因人施矫、分类管理措施,确保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7人,其中剥夺政治权利1名,假释1名,缓刑24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无一人重新犯罪。
海滨街道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对象从犯罪原因、人身危害性、再犯罪可能性大小等各方面进行分类。分为一、二、三,三种类型,实行重、中、轻三种强度管理。一类重度管理对象为高危人员,具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对社会治安构成一定的威胁,如: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恶性犯罪,司法所集中人力对一类服刑人员从报到、思想汇报、走访、谈话等各方面工作实行高强度管理。二类中度管理对象为对社会治安危害较轻的人员,有悔改表现的,如贪污、受贿罪,作为一般性管理。三类人员为不懂法、属过失犯罪和认罪态度较好的人员,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对社会潜在危害较小,再犯罪可能性小,如交通肇事罪,由社区矫正小组管理。
为加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海滨街道司法所还制定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的规定。公益劳动的时间与分类管理挂钩,内容包括清理小广告、社区保洁、社区绿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