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遇冬通讯员丽研)通过散发出售假发票的名片,一男子半年间卖出票面总额达316万元的假发票。日前,本市东丽区法院审理此案,该男子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获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期间,林某共销售非法制造的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22张,票面金额3142363元;天津市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4张,票面金额18684元,总计3161047元。东丽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