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8月31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五周年总结表彰会。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路红副局长全面总结了5年来天津市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领域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构建了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为核心的法律、管理、技术三大保护体系,并依法确认了5批、746幢历史风貌建筑和6个历史风貌建筑区;二是依法开展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监管,5年来共查处75起擅自拆改、违规装修等历史风貌建筑违法案件,切实做到了历史风貌建筑的“应保尽保”;三是依据“修旧如故,恢复原貌,安全适用,合理利用”的原则,对全市497幢、74.12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了复原整修,并组织开展了五大道、一宫花园、解放北路等历史风貌建筑区综合治理工作,恢复了建筑及其街区的历史原貌,极大地提升了城市整体文化品位;四是对全市未经结构加固整修的510幢、84余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了安全查勘,建立健全了安全档案,并以此为契机启动了新一轮的历史风貌建筑结构安全维修工作;五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陆续对82幢,7.7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了腾迁整理,成功地实现了静园、五大道民园西里等历史风貌建筑以及一宫花园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再利用;六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的法规政策、保护动态和保护成果,并通过举办国际论坛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合作,持续引导全社会增强保护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