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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主要职能:诉前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现场立案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司法确认交管部门出具的调解书、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及人民调解协议;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就地开庭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主要职能: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合理疏导矛盾纠纷;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庭(合议庭)主要职能:依法受理、公正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或财产保全,司法确认当事人诉前达成调解协议。
本报讯(记者冯琳)随着车辆保有量逐年增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本市探索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管齐下”机制,今天上午,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武清区和河西区经验。
据了解,近年来,本市探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把法庭设到交管部门,让当事人就近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交通法庭引导当事人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开辟调解、诉讼、赔付的绿色通道,案件受理、调解、审理简化过程,避免群众往返奔波;通过交管、司法等部门联动处理交通事故,节省人民法院和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办案成本,实现交通事故认定、现场调解及法院立案审理“一站式服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诉讼程序、流程、赔偿标准等向社会公开,确保事故调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由于把“调解优先”贯穿始终,在源头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今后,各区县人民法院、交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可根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需要,选择设立不同模式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机构,可在交管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配备法官,通过现场开庭及时、便捷、妥善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人民法院可据情设立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庭或合议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也可在交管部门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选派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