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昨日从焦作高新区管委会获悉,随着该区农村养老补贴工作的启动,从今年8月份起,高新区2000多名60周岁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员不用缴费,每人每月将可领到从70元至320元数额不等的养老补贴。这是焦作高新区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出台的又一新举措,此前,该区于2004年就率先在全省实行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
刚出台的《焦作高新区农村养老补贴办法(试行)》规定,除了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以及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农民之外,凡是辖区内年满60周岁以上农业户籍人员,经过村、街道办事处、公安户籍部门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均可享受养老补贴待遇。
“此次出台的《试行办法》与过去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焦作高新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受益面进一步扩大。过去主要是针对被征用土地的部分失地农民,而这次推行的养老补贴更具有普发性,覆盖面达100%,遵循失地越多补贴越多的原则,每人每月可领取70元至320元数额不等的养老补贴。二是无需缴费。过去的养老保障基金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而这次推行的养老补贴不需个人集体缴费,全部由高新区财政承担。”
据悉,此次高新区养老补贴将于8月底以前发放。 作者:董柏生通讯员曹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