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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加大对大货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天津市交管部门将每日21时30分至24时,定为日常集中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常规时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交管部门将在外环线主要出入市道路沿线增设检查点位拦检货车,对于超载、漏检、报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大货车,将一律依法扣留并委托清障部门拖运至指定停车场。
交管部门表示,为了严惩违法大货车,此次整治行动要用足扣车、扣证、拘留等执法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实施上限处罚,特别对大货车不按规定悬挂牌照等涉牌交通违法一律按涉嫌盗抢车扣留车辆。
【9处检查点位】
解放南路易买得人行过街天桥;昆仑路满江桥人行过街天桥;金钟河大街的赵沽里至金沙江路段;快速路西北半环的西横堤青云桥至天河桥段;芥园西道延安路交口;卫国道登州路人行过街天桥;大沽南路上海大众4S店人行过街天桥;卫津南路上海大众4S店人行过街天桥;普济河道四联别克4S店。
【处罚标准】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没达30%:罚款200元、扣留车辆;
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罚款200元;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罚款1800、扣留车辆;
机动车没悬挂号牌:罚款200元、扣留车辆;
机动车未保持号牌完整:罚款200元;
机动车未保持号牌清晰:罚款200元;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罚款1800元、扣留车辆、收缴非法物品;
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罚款1800元、扣留车辆、收缴非法物品;
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罚款1800元、扣留车辆、收缴非法物品;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款1800元、扣留车辆、收缴非法物品;
使用其他机动车行驶证:罚款1000元、扣留车辆、收缴非法物品;
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