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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位于开发区第三大街的一家超市里看到,散装食品区摆放的食品大多数产品包装的信息残缺。其中,散装葡萄干的包装袋上只有名称、重量、标价和包装日期,却看不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信息。当被记者问及“包装日期”是否等同于“生产日期”时,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包装日期”只是食品装袋的时间,并不是食品生产出来的时间。
对此,天津市工商局塘沽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该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不标明生产日期是违反规定的。所谓的“包装日期”属于不规范字样,某些商家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误导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商部门如果发现缺乏必需信息、不合规格包装的散装食品会责令其下架。(实习生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