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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偶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少饮品厂商喜欢用“再来一瓶”这样的方式促销商品——拧开瓶盖,如其内部有“再来一瓶”的字样,消费者即可凭此瓶盖向销售商兑换一瓶同种饮品。然而笔者不久前有幸获得“再来一瓶”的机会时,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尴尬。
那天笔者在一家小卖店购买了某知名品牌茶饮料,开盖之后见到“再来一瓶”字样很是欣喜,兴冲冲地递给销售商兑换时却遭到断然拒绝。“不给换”,对方声音冰冷。“为什么?”笔者颇为不解地问道。对方的回答已经充满了不耐烦:“不为什么,不给换就是不给换。我卖的东西,我说了算。”
不明就里的笔者一头雾水但并不甘心,在离开这家店铺又走访了几家规模不等的商店后才发现:想“再来一瓶”确实挺难的——到一些比较正规的超市、商场要求兑换饮品时要出具购物发票,经反复核实;另一些店铺则规定只能兑换某种饮品;而更多的小卖店则干脆就像笔者遇到的这家零售商一样拒绝兑换。一位业内人士为笔者道出了其中奥妙:怕麻烦。原来,不少推行“再来一瓶”促销模式的厂家都规定零售商在收集到消费者用来兑换的瓶盖后,需在指定的批发商处才能兑换成现金。对于一些经营规模不大的零售商而言,去将瓶盖兑换成现金费时费力、不去兑换自己吃亏,索性对消费者的兑换要求说“不”,省去不少麻烦。
“再来一瓶”这种促销方式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操作性并不很强,效果也不尽如人意。笔者认为,厂商与其出台更加优惠的措施让零售商乐于兑换,不如将“再来一瓶”由抽奖变为“普奖”,即在一定时间段内推出“买一赠一”、捆绑销售活动,把实惠直接让给消费者,效果也许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