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就因公出国(境)、因公出省进行明确限制,规定凡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者,须于回国20天内向市外国专家局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侨办提交内容丰富、详实并不少于3000字的出访报告。
《规定》中明确,各县(市)区正职和政府序列的县(处)级人员原则上每年因公出国(境)不超过1次,但并不是必须出访1次;分管外事、商务、旅游的县(处)级人员严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县(处)级人员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两次或两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