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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张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向北京的客户寄了一批螃蟹,并支付了150元的快递费。快递公司承诺转天就能送达,可是3天后客户来电话说货物还未收到,并指责他不守信用。张先生向快递公司查询,才发现原来是业务员延误了投递时间。经重新确认相关信息,该快递公司才把货物寄到对方手中。可是此时,寄去的螃蟹已经损坏了一部分。
本应1天到货的快递,前后却拖延了5天,对此张先生要求快递公司给个说法。但快递公司以对方客户已确认收货为由,拒绝协商。万般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消协进行投诉。
在了解情况后,塘沽消协认为,根据《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由于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快件延误,即快件的投递时间超出快递公司承诺的服务时限,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同时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随后,在消协调解下,快递公司同意免除此次快递的服务费,并赔偿张先生300元。
消协提醒: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尽量选择规模大、口碑好、网点全的快递公司。如需寄送贵重物品或者对寄送时间等有较高要求时,则尽量选择邮政快递、EMS等;并尽量签订快递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如果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者在签收时务必细心查验,查看快递物品是否存在延误、损坏等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则应谨慎签收。(见习记者严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