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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昨起,全市供暖公司开始深入社区与居民签订《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与往年不同,这是本市首次将居民和供热企业直接作为甲、乙两方,签订供暖合同。合同签订后,居民与供热企业双方的责权将更加明确。目前,为了让居民进一步了解供暖细节,市供热办正在启动大规模的现场宣传和集中签订协议工作。
活动现场,负责本市和平里、安定门等地6万多户居民供热的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各个小区均开设了现场集中签约交费点,并有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答疑。由于部分老旧小区暖气片过小,楼房缺乏外保温层,该公司今年将供热管道换成口径较粗的管道,以便向小区输出温度更高、流量更大的热水。
市供热办主任郭维圻表示,10月中旬,市供热办将会同气象局、财政局共同启动天气会商制度,密切监控气温变化,一旦在11月1日-14日的非法定供暖日发生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或者突降大雪等恶劣天气,将上报市政府要求提前供热。为此,市供热办已要求供热企业加快检修,并在10月中旬完成暖气试水。目前全市各供热企业已经基本完成60%的煤炭储备目标。
>>现场答疑
昨天上午9点,在朝阳门蓝岛商场,市市容委组织举行了《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的现场宣传,朝阳区各个街乡在当天也同时启动了宣传活动。记者了解到,居民对于采暖合同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1.供暖热度不达标要怎样认定?
市供热办主任郭维圻表示,采暖合同规定,居民如认为供暖热度不达标,需要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检测办法和认定名单将在十一前后出台;
2.供暖费如何交纳?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解释,只要居民记下10位用户编号,就可以通过北京银行的支行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缴费终端交纳供暖费。后三种交费后,如需发票需要前往柜台补打。
3.欠费的滞纳金如何算?
如果居民发生欠费,按照采暖合同的约定,1年的利息大约为供热费的18%。(记者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