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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记者王优玲崔清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25日表示,我国将于10月1日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为油气输送安全、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油气管道特别是天然气管道将大幅增加。油气管道是特殊的公共设施,其输送的产品具有社会公共属性和危险特质,一旦发生事故,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经济、民生、环保产生重大影响。”张国宝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说,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实施,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都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据了解,管道作为五大运输方式之一,承担着我国70%的原油和99%的天然气运输。目前,我国长输干线管道近8万公里,海上油气管道近5000公里,已初步形成跨国境、跨区域的油气干线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