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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27日),记者从石景山区政府获悉,该区社工工资人均每月将增加800余元,根据职位和工作年限的不同,最高月工资税前将达3000元左右。十一后工资调整进入实操阶段。据悉,这是市委社会工委今年7月份下达关于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相关文件后,石景山区最先响应并实施。
石景山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委社会工委下发的文件,此次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原则是:“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水平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相衔接,各个区县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具体方案。”目前,除了门头沟区已经上报了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方案外,石景山区是首个完成方案上报的城区。
据统计,目前石景山区共有社区工作者1000余人。根据此次调整方案,石景山区社工待遇人均每月将增加800余元,调整后的社区正职工作人员每月平均应发税前工资将达3200元,社区副职工作人员每月平均应发税前工资达2800元左右,一般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将达到税前2500元左右。
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全职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在原待遇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还将提高年终目标管理奖金标准,由现行的人年均1200元提高至3600元。据介绍,石景山区社工最快将于11月份领到根据调整方案补发的工资。
此外,石景山还将补贴那些生活困难、为社区居委会工作满15年,且别无他业的老积极分子每月200元。
>>追访 其他区县社工工资将补发尽管不同区县上报方案的进度不一,但这并不影响社工工资的提高。据北京市社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论各区县关于社工工资提高的方案何时下发执行,本市社工工资的提高都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计算,并以此日期按差额进行补发。 (记者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