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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管理,保证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省环保厅确定在2010年下半年开展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大检查。
检查范围为全省11个设区市和“双三十”重点县所有投入运行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重点检查各站点今年以来的运行情况,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的设立与变更情况,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制度,技术人员培训和执证上岗情况,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和校验情况,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及储存联网上报情况,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的完整性。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组成检查组,负责对本辖区(包括“双三十”县市、区)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2010年10月底向省环保厅提交自查情况报告。省环保厅检查组检查时间为2010年1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