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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2011年天津市高自考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和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从本期开始陆续向社会公布。
天津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根据有关规定,自学考试在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又被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另外,2011年考试部分课程将启用新教材,凡有改动的课程将在课程代码前注有“★”标志。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如有变动,将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天津教育报•自学考试专刊》向社会公布。
《天津教育报》从本期开始将在2版陆续刊出2011年考试课程使用的全部教材。 (记者张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