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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理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外,按照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要求和权责统一原则,本次改革还要理顺市、区(市)县、乡镇(街道)的权责关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重点:
市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和指导监督作用。中心城区政府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特点,把职能重心放到促进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以及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等职能上来;其他区(市)县根据区域功能定位,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区域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
而乡镇(街道)政府的履职重心,则要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的职责上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促使街办、乡镇的履职重点真正实现转移,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市)县“取消对街道办事处的经济指标考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降低对乡镇经济指标的考核权重,取消对财政税收、招商引资的考核”。
政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按1正2副核定在各区(市)县的改革方案中,记者看到,明确提出要严控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具体而言,政府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打破机构编制部门所有制格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责调整相匹配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机制。
改革后,区(市)县政府不设正、副秘书长,设办公室正、副主任。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按1正2副核定。
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区(市)县党、政、群机关不再按比例核定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派遣机制。
改革方案要求,对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机构、自行核定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也不得将其纳入目标考核和各类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