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武清区地税局在对某园林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代开的一部分发票为假发票,随后税务与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抓获了贩卖假发票犯罪嫌疑人,同时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这家公司给予严厉处罚。今年以来,地税部门共查处使用假发票企业150户,追缴税款1051万元。地税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力度,不断净化税收经济环境。
近年来,本市加大发票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涉税金额上千万元的大案要案,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但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与“卖方市场”利益的相互刺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某些行业、领域依然相当猖獗。通过发票进行财务造假、贪污受贿、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经济犯罪已经成为败坏社会诚信、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毒瘤。为此,税务部门在治理虚假发票“买方市场”行动中,采取超前防控、主动稽查、严厉处罚的高压手段,重点对餐饮业、服务业、广告业、代理业、房地产业等发票违法犯罪高危行业的监控管理,对行业中领票量大、申报额较小企业开展“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检查,发现和处理发票违法行为。
另据了解,今年后两个月,税务部门将加大集中整治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力度。圈定重点行业进行检查,交叉比对企业购置的发票,逐笔查验大额疑点发票,逐项分析资金、货物流向和发票信息。税务部门还要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虚假发票报销、私设“小金库”、牟取非法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假发票提供方追根溯源,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纳税人购买、取得的虚假发票,不允许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和财务核算。对举报纳税人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并对重大发票违法案件及时曝光。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指出,不论是制售假发票还是购买使用假发票均属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构成用假发票实施偷税、骗税、洗钱、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量刑。(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