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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四名工友刚刚领取工资,就因寻衅滋事被天津市宝坻警方抓获,辛辛苦苦的劳动所得尚不够赔偿对方损失,且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四人后悔不迭。
10月15日23时许,天津市宝坻区周良庄镇某酒吧内,四名男青年与顾客和服务员发生口角,分别持砍刀、斧子将酒吧内桌椅板凳、液晶电脑、无线话筒等物品砸坏,并将一名顾客和一名服务员砍伤。围观群众纷纷报警。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制止打砸,并将四名肇事人员控制带回派出所。
经民警连夜审理,查明四名嫌疑人范某、李某、王某、孙某均系山东省乐陵市人,在附近一处建筑工地打工。当晚,范某等四人刚刚领取了工钱,便相约到饭店庆祝。酒过三巡,四人已经有了醉意,又结伴来到酒吧消遣,并对来来往往的女子言语挑逗,甚至动手动脚。遭到拒绝和斥责后,四人借酒撒疯,拿来砍刀、斧子将酒吧内物品毁坏,并将斥责他们的两名女子砍伤。在警方调查取证阶段,多名顾客主动到派出所指证四人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宝坻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责令其赔偿当晚造成的损失。(记者邹雪通讯员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