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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自高层的判断指出,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实现13亿人民共同富裕,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从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不难看出,这些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反映的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吴忠民分析,中国当前处在特殊的历史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主要源于利益结构调整过程中形成的种种社会矛盾,包括贫富差距问题、既得利益群体问题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中国的发展很难顺利地持续下去。
比如,劳资矛盾或将成为最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原因很简单,其一,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劳动者人数将不断增多,劳资关系的覆盖面将会越来越大;其二,当前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明显不足,比如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低、三险不全等。人数众多、保障不足,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矛盾自然会越来越凸显。
在吴忠民看来,类似于劳资矛盾,中国已经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因此,当前一方面要积极解决现有的已经积累的矛盾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中国主要矛盾来自哪些方面要有一个大致把握,应该有前瞻性对策性的政策出台。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高层的思路是,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更多地用教育疏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来化解社会矛盾。
按照有关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抓源头。其核心,是要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要把发展成果更多地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绝不能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具体要求是,作决策、上项目,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不能光算经济账,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好事要办,但不能草率决策、简单蛮干。
二要清积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积案,各级政法机关将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制定疏通“出口”的政策;对大量尚未形成上访的矛盾问题,也要尽快化解,避免积累激化。
三要建机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建设好,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调动好,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四要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心在基层,乡镇(街道)要由党(工)委副书记牵头,把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综合治理的大平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