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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有的为争得一分公平甚至比争得一分利益还执著。
竹立家指出,虽然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对此着墨不多,但会议精神中多处贯穿着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这表明党中央已充分地认识到,公平正义深刻反映和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同时也是和谐社会所应具备的重要内涵和特征。
受访权威专家指出,政法机关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当前,司法不公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人民群众对司法不严格、不公正,意见较多、反映较大。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要求的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很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
近年来,政法机关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等“硬件”有了明显改善。按照中央要求,当前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到改进“软件”上来,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公平正义的要求不仅限于司法公正。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建议,为了促进机会的平等,政府需要在三方面努力:第一,增加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的投入,以提高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素质与发展潜能;第二,加强政策与制度的公平性,消除社会不公,完善市场机制,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第三,建立社会风险保障机制,以防止与消除极端贫困。
吴忠民认为,各阶层间沟通相处的基本条件就是公平公正,社会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对低收入者有利,对高收入者也有利。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千头万绪,把民生做好,是根本所在”,吴忠民对本刊记者说,将民生问题解决好,人民的生存有了底线、尊严有了底线,就会对社会产生一种认同感,这是事关社会是否和谐的最基础问题。还应特别关注中等收入群体的发育。“社会是不是稳定,取决于未来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多大。如果占据压倒优势的话,社会就会比较稳定。”□《瞭望》新闻周刊陈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