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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现代都市生活高速运转,竞争压力急剧上升,重压之下很多人主动或被动地选择放弃休假,而心中又无限期望自己能正常享受各种假期。新报民生调查栏目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重磅推出“休假难”系列报道,通过对多种职业员工、各种性质企业领导、社会学专家、相关专业学院校长等一线工作者大量翔实的采访,多角度深挖“休假难”的根源,一时间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很多职工打来电话,向记者诉说自己的休假问题。
读者道心声:我的休假问题该找哪儿反映
家住南开区的冯振打来电话说,自己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国企做一线操作工。“我一直都是上12小时休24小时,从没有过什么年休假。”冯振告诉记者,像他这样的“80后”一线工更看重的是能在企业里学到东西,而一些有名气的企业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将公司的工作制度制定得很苛刻,如果员工不满意,可以随时离开,很多能吃苦的外地人都在门外排队等着名额。
刚刚新婚的方言也打来电话说,自己在一家发电厂的汽轮车间工作,工厂的设备检修让他3个星期不能回家。“检修期间我们每天都工作到很晚,家距离企业有两个小时的车程,根本来不及回家,这几天我都是一个人孤独地在宿舍里度过,新婚期间就不能陪老婆,太郁闷了。”
“我估计生完孩子歇不了两个月。”孙俪在一家小型民营外贸企业工作,还有一个多月她就要迎接自己的小宝宝了,但她却为生孩子的事情烦恼不已。孙俪说:“我们经理只让我休息两个月,他说公司没人能替我的班,我要休息时间长了,公司就瘫痪了。可按照法律规定,大龄青年应该可以休息4个月。”为此,孙俪给工会、社保部门打过电话,她希望工会、社保部门能为职工开辟一个反映休假问题的渠道。
人社部门解释:“带薪休假”列入专项监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深劳动法专家冯兆君说,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自2008年1月1日起,带薪休假规定进入实施阶段。天津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已将带薪休假正式列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专项监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5条也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