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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节省用电成本,辰昌路佳欣里小区附近一处棋牌室的经营者竟然私自改动电表,窃电长达800余天。
11月2日,国家电网天津城西供电分公司收到了窃电案被告人退还的32500元电费。今年4月29日,城西供电分公司接到举报,辰昌路佳欣里小区附近的一家棋牌室有窃电嫌疑。
稽查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该用户私自改动电表,通过使电表转速变慢的方法窃电。该公司随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由公安北辰分局立案侦查,于5月5日对涉嫌盗窃罪的棋牌室经营者予以刑事拘留。
据了解,该经营者从社会上找来电工对电表内部进行了改动,窃电时间长达848天。北辰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该经营者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0元,同时退还电力公司电费32500元。(记者姜樾通讯员史文靖胡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