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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个家庭骑电动自行车外出购物在行驶中产生纠纷引发命案,经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杨军峰(化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其儿子有期徒刑五年。
2009年夏天的某日上午,被告人杨军峰骑电动自行车带其妻去超市购物,在行驶过程中,被同向骑电动车带妻子行驶的张俊杰(化名)指责抹着自己了,双方遂发生口角互不相让,后逐渐演变成对骂,直至双方发生厮打。其间离家较近的杨军峰的妻子跑回家叫来了未成年的儿子共同参战。本来处于劣势的杨军峰在儿子的帮助下很快占据了优势,并从路边捡起一块石头向张俊杰头部砸去,顿时张俊杰额头红肿、嘴吐鲜血,直愣愣地躺在地上。杨军峰的儿子骑上电动车带着其母亲逃离了现场。张俊杰因颅脑损伤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官追记:本案源自我们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能遇到的一件小事,引发的却是两个家庭破碎的惨痛结果,希望这件事能够引人思考、给人教训,使更多的人们能够以冷静、平和的心态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在生活中发生摩擦和产生矛盾后,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千万不可因一件小事,一时冲动产生过激的行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徐士刚 闫旭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