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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李基益偷摩托车时被抓获,琼中县刑警队在审讯他的过程中,将其送到医院抢救。
●2002年12月14日凌晨,李基益死亡,家属要求解剖尸体,但法医找理由没解剖。下葬前,死者的家人为其换衣服时,发现其身上有多处挨打的痕迹。
●2002年12月17日,死者的家属找公安机关讨说法,琼中县公安局以“未解剖尸体,无法确定死因”为由不予立案。
●2004年5月19日,琼中县检察院就此向琼中县公安局发出了“开棺验尸建议书”。
●2004年6月23日,有关人员在李基益家人的同意和见证下开棺验尸,鉴定结论为“李基益生前因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2004年9月1日,琼中县公安局作出了立案决定。
●2005年3月15日,琼中县公安局向死者家属书面下文称,“由于时间久,取证难、群众不配合,造成至今无法结案。”
●2005年11月,本报记者开始对此案进行调查。抓捕、押送、审讯李基益的民警都称没有打过李基益,而是在抓捕时农场的职工打过他,但农场职工表示没有打过。
●2005年11月19日,本报披露了所调查的内容。
●2006年6月9日,两律师根据本报内容再次到案发现场询问了目击证人。
●2006年6月14日,死者的家属将律师所调查的材料交到了省人民检察院。
●2006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19日,4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捕,并依法被判刑。(记者陈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