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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俩贼盗汽车后逃跑途中翻车入沟被抓,检察官办案期间经审查,发现两人还涉嫌其他5起窃车案。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二人判刑。
2009年底,姜某向黄某提议盗窃汽车卖钱。一日凌晨,两人来到河东区中山门某小区,盗窃一辆五菱之光汽车,后被治保人员发现,逃跑途中车翻入路边河沟,两人被抓。警方侦查中,姜某主动供述曾在2009年6月初与他人在中山门盗窃一辆价值1.8万元五菱之光汽车。
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二人在2009年还参与过其他盗窃汽车案件。后经过审查认定:姜某还在河西区小海地泰山里、河东区中山门、南开区金平东里等处参与盗窃机动车5次,涉案金额10.8万元;黄某还在河西区小海地泰山里(伙同姜某)参与盗窃机动车3次。
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犯有盗窃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13年,黄某有期徒刑10年。(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