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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注重发挥网络举报的功能作用,把人民群众的反映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受理网络举报并查处的违纪案件已经占全市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总数的75%,充分发挥了网络举报查处的主渠道作用。
自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网络举报中心后,天津高院即着手建立网络举报中心。开通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举报网址。各级法院指定专人处理网络举报信件,形成了领导层、推动层、执行层的三层组织网络,保障网络举报中心有序的运行,保证每件群众举报都必须有“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同时,对办理网络举报件实施预警机制、倒查机制、追责机制,加大限期办结、质量评估、责任追究的力度,提高了办件的质量和效率。
在办理每件网络举报中,无论查实与否,都要与举报人“见面”,告知调查的事实和处理意见,做到了件件有受理,事事有回音。针对网络举报的违纪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网络举报中心建成后,共诫勉谈话267人次,警示谈话120人次。对网络举报问题多的单位,采取明察暗访和领导联系点等方式,加强跟踪检查和帮扶。
根据群众反映的审判作风问题和诉讼服务需求,全市各级法院均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做到了群众来访有接待,约见法官有联系,反映问题有解答,递交材料有接收,案件进度有查询,起诉流程有引导,判后答疑有负责。
他们一方面把网络举报放在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之中统筹安排、整体规划,丰富了惩防体系的内容,为惩防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另一方面,他们坚持把举报信息运用到法院队伍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改革之中,作为评先评优、干部晋升、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先进典型的重要标准,从中挖掘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可借鉴性的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促进法院干警秉公司法,提升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