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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为深刻吸取吉林“11·5”、上海“11·15”火灾事故教训,昨日,市公安局召开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防火墙”工程调度会议。
市公安局副局长宁民重点分析了我市当前冬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季节特点来看,我市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从火灾隐患的存量来看,大量火灾隐患的存在仍然有导致随时发生火灾的可能;从全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来看,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还不高,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很大。
宁民强调,针对冬防工作,一定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营造全民关注消防的浓厚氛围。要针对天气转冷,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多等特点,侧重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动态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强化执勤备战,随时做好灭大火打大仗的准备。
七“一律”一“原则”
凡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凡是发生有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较大影响火灾的,对有关责任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负责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对责任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液化气罐或在商场市场经营、销售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动用明火的,一律对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对存在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动态性隐患屡治不改的,一律从重处罚。
对所有涉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则上按上限执行。(记者徐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