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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11月16日),本报进行了“物价上涨困难群体生活补贴跟着涨”的报道,对于困难群体的救助,天津建立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与生活补助联动机制走在了全国前列。本报得到的最新消息,天津市对“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补助联动机制”又做出新的补充,将补助标准调高,受助范围扩大,并已经在全市执行。
天津市已经增加价格上涨幅度档次,在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涨幅原有六个档次的基础上,增加15%-17%、17%-19%、19%-21%三个档次。同时,提高价格补助标准。将最低档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涨幅3%-5%的补助标准由10元调整为20元,每档差距由5元调整为10元,其余档次的补助金额以此类推(详见附表)。同时,城市低保户、特困户和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居民都在补助范围之内。
天津市低收入家庭价格联动补助标准表
月累计涨幅(%) | 补贴额(元/月﹒人) |
3%-5% | 20 |
5%-7% | 30 |
7%-9% | 40 |
9%-11% | 50 |
11%-13% | 60 |
13%-15% | 70 |
15%-17% | 80 |
17%-19% | 90 |
19%-21% | 100 |
备注:“3%-5%”是指在3%以上(含3%),5%以下(不含5%)。其余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