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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中证网讯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要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使之成为资本市场诚信守法的表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在相关证券停牌前,不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就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或报送书面材料。
“先停牌,后沟通”
这位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加强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是规范国有股东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顺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障。为此,国资委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并为此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和社会效应。
一是2007年国资委发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应当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防止暗箱操作;二是2008年国资委会同监察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相关业务中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国有参与单位信息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运作事项中,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信息管理、严禁内幕交易;三是2009年国资委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国有股东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其中特别要求对于因自身行为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价格异动的重要信息,国有股东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进行披露。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严禁国有股东相关人员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违规披露;四是在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管理上,建立了“先停牌,后沟通”的机制,以防止在沟通、审核阶段,出现泄密和内幕交易等问题;五是会同证监会建立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相关人员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联合培训机制,加大了相关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
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和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重大资本运作行为日趋活跃,这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源的配置效率,做强做优上市公司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当看到,随着市场形势的发展,市场中的违规操作、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当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日趋增多,在此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使之成为资本市场诚信守法的表率,是当前我委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同时也为配合此次《意见》的出台,今后国资委将在加强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方面采取四方面措施:
一是国资委将及时制定和发布有关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股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进行部署。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配合上市公司按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要建立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特殊决策程序;在相关证券停牌前,不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就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或报送书面材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严格落实“先停牌、后沟通”制度,并加强对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二是按《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对内幕交易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三是组织开展国有股东全面自查活动。各国有股东要认真对照《意见》和通知的精神进行自查和整改,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四是联合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股东相关人员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培训力度,强化国有股东的守法诚信意识。(申屠青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