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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处和自行车电动车协会联合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与十二家知名非机动车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讨论。2011年,市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处将重点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从源头着手,建立涵盖非机动车生产、销售、交易、存放、报废、回收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专项打击和治理自行车电动车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列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二十项民心工程之一。为有效推进这项民心工程并进一步强化本市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市公安局于2010年下半年专门成立了非机动车管理处,主要承担全市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制定非机动车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非机动车管理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的更新、维护;指导监督考核分局的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
会上,十二家知名非机动车生产企业负责人都对这种非机动管理处与非机动车企业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表示了赞同,同时对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非机动车管理处通过近一时期对天津市非机动车现状的调研情况,提出了几点具体工作安排:
一、制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法》。使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交易、存放、报废、回收等每个环节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二、实现“三大信息系统”建设。一是研发新的非机动车查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交易变更、转移查询、案件统计、报废注销等各种信息的查询功能,务实基础工作。二是建立面向社会的宣传网页。通过互联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文件、防范知识等,并设立案情通报、线索举报、警务公开等栏目。三是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建立全市生产企业、销售(一站式)网点的联网信息系统。从源头抓起,做到出厂车辆上传相关数据,销售网点卖出车辆基本解决打号上牌问题。
三、对非机动车实行源头管理。依据质检、工商、公安、商务四部委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生产企业自行车、电动车产品出厂刻制15位编码工作,对市内销售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严格执行上目录管理制度,组织自行车行业协会、质检部门及相关专家审核或复审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上路行驶的质量性能与准入资格并予以公示。
四、推广和健全“一站式”销售服务网点,严格执行打号上牌工作。打号上牌工作现主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完成同交管部门的工作交接的基础上,于2011年初全面推动,在“一站式”销售服务网点新购自行车和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可直接打号上牌,全市派出所将对以前正当购买和使用的无牌号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打号上牌,力争2011年内实现合法非机动车打号上牌率90%。
五、加大力度推动存车处建设。协调规划局、房管局、工商、综治等单位,整合社会资源,依靠基层组织加大力度新建、整修存车处,安装地笼、地锁等防盗措施,安装视频监控探头。
六、规范全市非机动车的修理、回收点。规范非机动车维修行业,建立非机动车报废回收制度。坚决取缔和查处一批假借维修、回收为名收赃、销赃的黑窝点。
七、规范无主非机动车的清理工作。
八、坚决打击涉嫌非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九、做好强化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十、建立健全行业联席会。(记者赵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