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津城出现生育高峰,使孩子入园难成了家长们头疼的问题。为应对幼儿入园高峰,缓解入园压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本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除了新报日前报道过的三年内新建、改扩建120所公办幼儿园之外,记者昨天了解到,本市还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办幼儿园,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要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费。
建设
明年年底前市一级幼儿园增加50所
本市力争用三年时间,新建、改扩建120所公办园。其中2010年完成20所,2011年完成50所,2012年完成50所。到2011年底,本市一级幼儿园增加50所,到2012年底,一级幼儿园再增加50所。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5%,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掘本区县各类教育资源,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积极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及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采取名园办分园、强园帮弱园等集团化办园模式,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
年底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回收
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无偿移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2010年底,完成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回收任务。对未按批复的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2011年底前完成补建任务,交付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费,该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县幼儿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建、扩建项目。
民办园
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本市将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的举办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和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的举办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注册管理,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的安全、卫生等日常管理责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并监管。今年年底前,完成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认证工作。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对卫生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当地教育、卫生、工商、公安、综合治理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予以关停撤销。
师资
保障合格的非公办幼师待遇
本市还将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学历或中期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政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基本满足各类幼儿园师资的需求。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启动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项目。探索依托医学专科院校定向培养幼儿园保健医生的有效办法。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定编标准,逐步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有农业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对辖区非公办幼儿教师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做到统一聘任、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调配,保障合格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