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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读者周先生:近来发现小区附近道路路灯不亮,不知该找哪个部门维修?因冬季昼短夜长,市民对于路灯照明需要较多。希望就冬季路灯的维修管理给予一些介绍。
“冬季生活点题服务”专栏记者:记者采访了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路灯管理处,该管理处从路灯管理、报修、破坏路灯设施的处罚规定等方面,为读者进行了详细介绍。
路灯管理范围
1.路灯管理部门主要担负着对市内六区和新四区范围内的路灯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市政道路、部分桥梁、涵洞功能性照明设施及部分居民小区路灯等)。宝坻、蓟县、武清、静海、宁河和大港、塘沽、汉沽的路灯、开发区及产业园区的路灯、郊区公路路灯、中心城区部分小区路灯,由属地政府或各产权单位自行管理。
2.新建改建过程中的道路路灯设施,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期间内的养护管理,直至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交由路灯管理部门管理。这就是市民发现一些路段的路灯有故障,必须由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的原因。
3.市民若是发现社区或道路路灯不亮的情况,应拨打电力公司统一报修电话95598联系。我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灯已实现统一启闭控制,由市路灯监控中心根据每日实时采集的室外照度情况,对照相关专业标准统一发出启闭指令。原则上在路灯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路灯,启闭时间上不会有明显差别。
4.对于“有路无灯”情况,反映人应与道路产权部门联系,由产权部门申请立项,实施配套建设。
5.路灯设备损坏类故障,市民及相关单位可向电力服务热线报修或咨询。
路灯维修时限
对于路灯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路灯问题的报修,报修人可拨打电力故障报修热线95598。路灯维修部门服务承诺标准:市区内路灯光源故障48小时内修理完毕;线路故障,接到急修工作通知后进行不间断抢修。由于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实施线路入地改造,电缆供电比例大幅提高,其故障恢复时间也会受相关审批手续周期的影响。
盗窃破坏处罚
路灯属于公共电力设备,盗窃破坏路灯设施的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按照刑法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市民若发现有人为破坏和盗窃路灯设施的情况,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近期我市市政建设工程较多,如施工范围内遇有路灯设施或地下管线可能存在路灯供电线路,建设单位应在具备相关建设、规划手续的前提下,与路灯管理部门办理路灯设施拆除及迁移手续。如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现路灯高低压线缆,施工单位应在做好现场保护的前提下,与95598电力客服联系,由路灯管理处派员现场核实配合。出现私自拆除、迁移路灯设施的情况,视同盗窃破坏。由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及安全事故,均应由责任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