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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11月24日)上午8点没到,和平区物价局副局长、和平区“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赵延庆就到了局里,事先得到通知的物价局法制科两名工作人员也到了。截至中午,一份《关于天津市和平区贯彻落实市政府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具体安排意见》已然出台。其中提到,在全市补贴菜贩摊位费举措的基础上,加大补贴范围。“市里要求从12月起对菜贩进行摊位费补贴,和平区将这一时间提前到11月25日开始,并且将补贴范围扩大到菜、粮、油、肉、蛋、鱼等六大类涉及民生的产品,为的是进一步稳定物价,稳定居民的菜篮子。”赵延庆说。
《意见》中将此项举措称为“降低农副产品经营费用”。具体标准为:11月25日至30日,按天减收摊位费10%;12月减收摊位费10%;2011年1月减收摊位费20%;2月减收摊位费10%。如遇恶劣天气(下大雪),按全天减免。
对话
补贴最终目的在于稳定物价
记者:此次摊位费减免,具体到每个菜贩能有多少钱?
赵延庆:这个不一定。因为根据位置和面积的不同,每个摊位的摊位费多少不同。我们制订的标准是11月25日至30日,按天减收摊位费10%;12月减收摊位费10%;2011年1月减收摊位费20%;2月减收摊位费10%。我们的减免政策比市里规定的早开始六天,目的是立即行动起来,稳定物价。而明年1月,恰逢两节,按照以往的规律,这时市场交易活跃,价格有所上涨,在这时加大摊位费减免力度,由10%增加到20%,有利于稳定物价。
记者:《意见》中提到如遇恶劣天气(下大雪),按全天减免。如何界定恶劣天气?
赵延庆:按照天津市清雪指挥部出台的今年融雪工作预案,小雪24小时净、中雪48小时净、大雪72小时净,特大雪按照清雪指挥部确定的时间完成。我们的摊位费减免政策以此为准。
记者:减免摊位费如实落实到每个菜贩,如何操作?
赵延庆:减免以补贴的形式落实。今天,我们就将通知享受减免政策的菜市场和菜店管理者上报材料,包括每个摊位的经营者姓名、工商执照、摊位费收据等,我们都要一一审核。审核之后,近期将由区商务委负责将相应的补贴发到每个菜贩手中。我们在稍后的日常检查中,也要询问菜贩,有没有如期拿到补贴款,以避免补贴款在中间环节被截留。对于截留行为,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记者:《意见》中称,减免摊位费目的在于稳定物价,惠及百姓,那么,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如果菜贩拿了补贴却没有把菜价降下来怎么办?
赵延庆:我们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所以近期将安排召开提醒告诫会,对经营者和市场管理者进行必要的提醒和告诫,使其明白补贴的真正目的,把补贴的钱真正让利于民。另外,近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于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